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转发就业创业部关于评选2018届特困家庭毕业生的通知

上传时间 :2017-11-04    浏览次数 :    来源:必威betway中文版

各系: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报送2018届特困家庭毕业生信息的通知要求,现评选我院2018届特困家庭毕业生。

评选范围:特困生是指山东生源(现户籍在山东的)符合城乡低保家庭、城市零就业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年度毕业生,其中,升学、出国、参军、指令性就业、暂无就业意愿的除外。特别注意:外省生源学生不能参评。

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5%。

评选条件及要求: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认真做好我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教财字〔2007〕18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8〕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22号文件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4〕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7〕27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各系要根据日常所了解到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公平、公正、公开、合理地确定特困家庭毕业生候选人。

评选流程:1、向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宣传特困家庭毕业生有关政策,鼓励学生申请。2、学生本人向班级提交书面认定申请(题目:特困家庭毕业生认定申请)提交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县级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要含学生姓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残疾人证(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的),提交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本年度资助部门已经认定的可以直接提供认定申请表复印件);并详细填写《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2份》。2、班级审核评选。3、院系审核,并公示3天。4、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工作报告附2018届特困家庭毕业生(初审)人员名单和学生认定申请、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报送学院就业创业指导中心。经审核通过的特困家庭毕业生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评选时间:各系必须在2017年11月16日之前将特困家庭毕业生评选完毕,并将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的生源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或工会出具的《特困职工证》、县级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建档立卡贫困户登记证、残疾人证(学生本人或其父母的原件、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也行)、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2份,上面学号不是教务编写的学号,是生源统计时就业创业指导中心新编写的学生学号,生源地跟生源统计填写一致,培养方式是非定向)、评选工作报告附2018届特困家庭毕业生(初审)人员名单并加盖系章,交到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就业创业

                                       2017112日